关于推荐 2026/2027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关于遴选2026/2027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相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事由及名额
推荐内地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修读2026/2027学年澳门有关高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期限为2-3年),被录取人员将获澳门教育基金奖学金资助。江西省推荐名额共1个。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与遴选。
二、资助内容
获资助学生在澳门学习期间的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生活津贴)由澳门教育基金提供。其中,学费和住宿费直接支付至学生就读高校;生活津贴向学生发放。2026/2027学年的生活津贴为48000澳门元,其后学年的生活津贴发放金额将根据澳门教育基金的决议作出调整。
三、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2026届本科应届毕业生,获得当年研究生推免资格并已被我校拟录取。无违法违纪记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报报读澳门高校规定的申请条件。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澳门旅游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圣若瑟大学和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等7所澳门高校的专业设置及申请条件见《2026/2027学年供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推荐内地优秀学生就读之硕士课程资料及相关要求》(附件)。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1.《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4.英语考试成绩单(大学英语考试、英语专业考试、托福、雅思)
五、工作安排
1.个人申请。12月25日前,申请人按要求将材料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12月29日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审核及条件审核。
3.学校评审推荐。12月30日前,国际处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江老师(国际楼219)
附件: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
2026/2027学年供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推荐内地优秀学生就读之硕士课程资料及相关要求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关于遴选2026—2027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doc
(图文一审:江盈 图文二审:余鑫 图文三审:万维维)
